8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为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8月19日,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指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以作风建设保障改革促进发展。
《若干规定》共7个部分,21条具体规定。一是“切实精简文件”,主要规定严控文件数量、提升文件质量、加强评估审查等。二是“严格精简会议”,主要规定严控会议数量、控制规模规格、提升质量效率等。三是“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主要规定严格计划和备案管理、改进方式方法、严控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总量等。四是“规范借调干部”,主要规定不向县及以下单位借调干部、严控向市及以上单位借调干部等。五是“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主要规定清理整合面向基层的政务应用程序、严格建设管理、防止功能异化等。六是“规范明晰基层权责”,主要规定建立健全职责清单,完善清单外事项准入制度,规范工作机制、挂牌和证明事项,依法依规确定基层信访工作职责等。七是“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主要规定精简种类数量、注重创建示范实效、在基层不搞达标活动等。
贯彻落实措施:一是认真抓好学习贯彻,把《若干规定》纳入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二是坚决扛牢主体责任,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三是检视整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修订完善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和措施办法,构建长效纠治的工作体系。四是切实提高落实实效。把《若干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督查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法规制度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