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检监察处

违规吃喝禁止清单

发布日期:2021-10-04    浏览次数:

一、 无公函接待、一张公函 多次接待或者同城公务接待;

二、超过当地工作餐标准提供公务接待或者陪餐人数超标准;

三、以伪造接待公函、虚列接待事项、虚增接待人数等方式公款吃喝;

四、虚列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名目隐匿违规吃喝费用;

五、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吃喝费用;

六、化整为零拆分开具公务用餐发票或者在私人用餐中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名义开具发票;

七、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违规吃喝费用;

八、以各种名义接受私营企业主、下属等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

九、违规提供烟酒以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十、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一桌餐”场所、机关食堂、企业内部接待场所违规吃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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