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违反规定驾驶公车和公车私用,不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
二、在公务活动中不赠送礼金、礼品、纪念品、土特产,不安排参观周边景点。
三、不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日礼品、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
四、不利用职权报销属于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在分管部门和二级学院违规领取津贴、补贴,不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
五、不利用职权谋求学术资源、插手招生就业、基建工程、校办企业、招标采购。
六、不利用职权收受有利害关联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券,不收受学生及家长任何形式的礼品、财物。
七、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个人利益。
八、不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挪用套用资金。
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
十、不出入私人会所。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