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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原副校长臧传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23-11-20    浏览次数:

日前,经东营市纪委监委批准,东营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广饶县监察委员会对东营市胜利第三中学原副校长臧传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臧传新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在业务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臧传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东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臧传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广饶县监察委员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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