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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 | 被“置换”的砂石料

发布日期:2023-10-19    浏览次数:

“悔不该自以为是,弄巧成拙。我将深刻汲取教训,加强纪法知识学习,增强底线意识,恳请大家对我监督……”近日,收到处分决定书的贺某忏悔不已。

  事情还要从一封举报信说起。两个月前,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反映,该县交通执法大队某超限站负责人贺某多次私自倒卖站点砂石料,并将所得资金占为己有。

  该县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进行初核。然而,当核查组向信件中署名的两名“举报人”核实情况时,这两人均表示从未写过举报信,且不知晓该事情。通过现场比对字迹发现,其与举报信中的字迹完全不一样。事实证明,这是一封冒名举报信。

  “虽然是冒名举报,但这里面很可能存在问题。”空穴来风,必有其因。核查组对举报信的内容再次认真进行分析研判,决定彻查清楚。核查组工作人员来到该超限站,调取了视频资料,然后实地走访部分工作人员,初步发现贺某确实存在倒卖砂石料的情况。

  核查组根据已经掌握的相关情况,对贺某开展谈话。

  “你们站上的砂石料是从哪儿来的?又是怎么处理的?”核查组将一份堆放有砂石料的视频影像资料摆在了贺某面前,严肃地问道。

  “是我们在治超治限工作中,部分货运司机将超载部分砂石料卸载后,就堆放在我们站上的。为了清理场地,我前后分三次把砂石料卖掉了。”贺某解释道。

  “售卖砂石料的资金是如何处理的?”

  “我当时想着改善一下站上的生活条件和办公条件,就把售卖资金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生活物资了,这些都是有票据的。结果没有想到,由于没有公开公示,引起了同事们的误解……”贺某如实说道。

  经查,贺某在担任某超限站负责人期间,前后三次私自出售治超期间卸载下来的砂石料资金共3000余元,所得资金不入账,用于单位开支。

  在核查组的努力下,这封“无中生有”的举报信最终查清,最终给予贺某相应的党纪处分。

  在此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以“加强纪律教育 培养纪律自觉”为主题,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党纪法规教育培训,开展“知纪明法”纪律教育活动,突出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重点领域,发挥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的作用,并要求该超限站举一反三,堵塞制度机制漏洞,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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